2008年11月8日 佛学研究网
著名学者吕大吉、牟钟鉴著《概说中国宗教与传统文化》作为国家社科基金的优秀成果被列入《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最近已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以中国宗教与传统文化为基本视角,分上下两篇。上篇泛论宗教与文化,是从理论上来探索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下篇则从史学的角度来梳理中国宗教与传统文化互动的历史脉络。该书作为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最高成就,出版后受到了社科界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
该书的重要特色之一,就是有着比较强烈的问题意识。作者的探讨主要围绕着以下问题而展开:宗教是什么?文化是什么?宗教何以能够、又如何影响文化?反过来,文化又何以能够、并如何影响宗教?这种影响对人类文明和民族文化的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到底发生过什么样的作用?对于学术界长期以来在这些问题上所出现的莫衷一是的说法,尤其是“偶发感慨者多,系统穷理者少”的情况,作者以中外学者对于宗教与文化关系的理性探索来说明,“无论西方还是中国,这种思考和研究几乎都是与启蒙思潮的发展紧密相连。贯穿其中的思想倾向是对人性的自觉,对人性复归的渴望,以及在人性基础上建立顺应时代潮流的新文化的追求。”,其结果,一方面使文化与宗教趋于分离而走向世俗化,另一方面,则促使宗教变革,使宗教与文化达成新的结合,由此而表明了宗教与文化关系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往往会超出人们的想像,反过来又会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与精神信仰产生重要的影响。
那么,宗教是什么?文化是什么?对此问题虽然很难一劳永逸地求得一个终极解释,但作者仍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简单明了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体系”,“文化就是自然的人性化”,而广义的文化就是人类社会生活本身。人类之所以进行使自然人化的文化创造活动,其最终目的无非是满足自身的需要。由于人性具有不同的内容,并随着人类生存需要的发展而发展,这就决定了它展现而成的文化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并随着人类文化的发展而自然形成文化体系的层次性结构。作者对文化层次的分类,主要是依据怀特《文化科学》中的看法,将文化体系区分为器物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次。作者认为,只有对文化的性质与内容构成有了一个基本了解之后,才能对宗教何以是一种社会文化体系及其与其他社会文化形式的关系进行具体的说明。
作者指出,如果说宗教是文化的一个方面、一种内容,那么,其方法论上的意义在于:我们不应该以宗教来说明文化,而应该以文化来说明宗教。换言之,只有在说明了文化的性质和意义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说明宗教为什么是一种社会文化体系,由此而将文化作为宗教的底层与基础。作者首先从符号哲学和异化理论入手来论证宗教及其基本要求是人类创造的一种社会文化;其次强调宗教观念对哲学、科学、政治、伦理等社会文化的影响;第三认为宗教感情的宣泄可展现为各种形式的艺术;第四探讨了宗教行为对社会规范、伦理道德、社会习尚的形成所起的重要作用;第五说明了社会体制与社会政治制度的形成可以巩固宗教与文化之间的关系。
该书对宗教与文化关系的讨论,对中国宗教与传统文化互动的探讨,对人类一切宗教都是文化创造的论证,都有其独到的学术价值,深具启发性,是值得认真思考的。但也正如作者所指出的,无论是文化,还是宗教,其本身都是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尤其是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所表现出的不同特质,现已为大家所共认。那么,值得再进一步思考的是,如果仅仅用“以文化去说明宗教,而不应以宗教来说明文化”,是否会造成对两者之间关系的单向度的讨论,是否能从理论上周全地说明人类所拥有的一切宗教与文化现象之间的复杂关系呢?因为就中国宗教与传统文化的关系而言,如作者所说的是一种互动的关系,既然是互动,就说明双方是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的,可能在这段时期文化的影响会大于宗教,而在那段时期,宗教的影响是否又会大于文化呢?而西方文化浓厚的宗教性特质,也不得不使人们经常会说,如果不了解基督教就不能很好地了解西方文化。由此可见,宗教与文化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与广泛性,有时真是很难一言而蔽之。正如作者所说,“这是个大问题,需要进行精当的分析和具体的探讨。”总之,该书作为探索中国宗教与传统文化关系的新成果,无疑在中国学术发展史上有其独到的贡献,它对真理追寻的脚步将会引导后来者紧紧跟上,在这一领域中继续探索,由此而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学术影响。(信息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